年度报告

首页
> 政务公开 > 年度报告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2- 21 14: 50: 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市政府:

2022年,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1.健全依法行政的政策制度。2022年度先后两次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制定出台《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衢住金管委发〔2022〕1号)《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衢住金管委发〔2022〕3号),对《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工作开展有据可依。

2.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重大风险评估和备案等程序,制定出台《衢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衢住金管委发〔2022〕5号)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公积金政策实现“广覆盖、强保障、便利共享”,助力衢州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3.统筹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落实合同管理“五统一”制度,完善合同审批流程,做好合同存档备案,签订采购合同、施工建设合同等其他各类合同共计23份,与18家合作银行签订金融业务委托协议书,与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衢州管理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组织开展法治知识学习。中心党组先后组织开展第一议题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集中研讨交流8次,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各班子成员畅谈认识体会。通过“8090宣讲”、中心双周学习会等活动,全体干部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原文条义。邀请浙江东昊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讲座,全面提升单位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2.全力开展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分利用中心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宣传平台转载、播放法治宣传微信、视频、标语等百余次。结合“三服务”、组团联社、组团联企、千企万户宣传服务、公积金专题宣传等各种活动,进社区入企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

3.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按照行政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聘请顾问,续聘了浙江东昊律师事务所姚向东、周嗨呀、付夏莹律师为法律顾问,政策法规处与律师进行对接20余次,在今年公积金政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公农贷”试点、异地法院申报债权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认证、重要合同签订以及法治宣传上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

(三)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1.以优化政策为主杠杆,释放制度红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谋划出台公积金新政6条,实行贷款限额与个贷率挂钩浮动机制,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针对刚需购房和高层次人才做出调整。优化和规范公积金业务,规范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资格时限和留存额度,深入开展试点,做好衢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的顶层设计,细化灵活存取、给予适当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出台《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允许企业阶段性缓缴公积金,允许个人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2.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着眼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深化流程再造,持续做优“公积金一体化”,不断完善省政务2.0,扩容办事事项、拓宽服务渠道,在2021年全国首创贷款“不见面”应用场景基础上迭代升级,持续优化系统稳定性、界面友好度、操作便捷性等200余个群众办理碰到的场景化问题。用一周时间开发住房公积金“应急帮扶”应用场景,实现公积金纾困业务线上“零跑腿”办理,有效保障突发困难群体需求。

3.认真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公积金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信件、电话、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通衢问政平台、办事大厅窗口和其他社会公共平台及时处理信访、咨询问题。2022年,共计接收处理411个投诉信访件,156条通衢问政答疑回复,46862个12345政府咨询热线电话。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签收,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平均办理时长为0.78天,并荣获2022年度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作优秀单位。

4.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制定扫黑除恶常态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管理办法》、《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打击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2022年以来,我市公积金领域没有发现涉黑涉恶案件市公积金系统没有收到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三书一函”情况);2月份通过制定出台《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衢住金管委发〔2022〕1号),进一步规范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有效遏制异地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治理行业乱象比较彻底。

二、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举措不多,形式不够灵活多样。二是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不够专业,部分干部职工专业水平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学用结合还不够紧密。三是公积金缴存制度刚性不足,职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中心缺乏执法权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市中心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在做出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均遵循相关程序,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做到依法公开,严格落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开展学习、把握、落实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能力,有效防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风险。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做好普法工作,依托宣讲团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住房公积金建缴扩面、“公农贷”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政策为主题,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二)不断规范依法行政和政策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修订公积金实施细则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分发挥专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规范政策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合同“五统一”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机关合同规范化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严格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有效化解矛盾,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三)不断强化行政监管职能

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公积金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充分维护企业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公积金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编制公积金骗提骗贷典型案例,根除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加强内审稽核工作,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规范业务办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2月20日        


衢公积金〔2023〕2号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pdf

分享到: